交管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2016-10-14
来源:国晖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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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参与交通通行活动的当事人,如果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人或者涉嫌违法的物品,相关机关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当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以后,有关机关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或者对涉嫌交通违法行为的财产、物品采取暂时控制的措施。
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执勤的交通警察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会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呢?
1、扣留机动车当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以后,出于调查证据、保全财产等因素的考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违法机动车暂时扣留。
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执勤的交通警察,发现行为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3、拖移机动车如果行为人出现妨碍交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其执勤的交通警察可自行或者委托其他机构拖移交通违法机动车。
4、检验体内酒精含量、国家禁止的精神药品含量、麻醉药品含量
酒后、醉酒、毒后驾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检验是否属于该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或其执勤的交通警察可强制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国家禁止的精神药品含量、麻醉药品含量。
5、收缴物品对于行为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非法所得,交管部门可收缴相关物品。
以上是交管部门或者其执勤警察可执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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